中设〔2021〕45号
关于转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智能制造技术
中心开展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十四五”时期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搭建我国汽车制造业全价值链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全面展示和交流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助推汽车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智能制造技术中心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推选活动。
现将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智能制造技术中心《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参加。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2021年11月16日
各分支机构、装备产业基地、设备工程技术中心。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
创新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智能制造技术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更好地搭建我国汽车制造业全价值链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全面展示和交流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促进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同意,汽车智能制造技术中心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成果活动主题
智能制造创新,促进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成果申报重点
本届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项目要着重突出《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应用、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创新与实践,充分体现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集成创新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总结。
三、申报创新成果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的创新成果要明显优于原来的管理流程或方法,采用了独特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文化,创立了新颖的运营机制、办法和制度等,创新成果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
(二)该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可操作性强,有明显的效能,达到了创造性应用,并得到改进和发展。
(三)运用创新成果后,经过科学评估和相关数据统计证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要有代表性,在行业、区域或相关范围内具有榜样和引领作用。
(四)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可以借鉴或推广到同行业,解决企业同类或类似相关问题。
四、申报创新成果的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本届创新成果项目分为:管理类,技术类。分别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级别。
(二)创新成果申报要求和评选
申报单位按照《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报告撰写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成果申报表(附件2),提交相关资料。
创新成果审核:由协会领导、行业专家、企业领导、研究机构教授学者组成创新成果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专家审核情况和其他信息,对报送的创新成果报告进行比对分析,并根据该成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力和自身价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审定。
(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本届创新成果的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申报表可在协会网站www.cape1982.org.cn下载。创新成果报告和申报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邮寄至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推选活动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本(word版本),报送邮箱:caem_cn@163.com。
五、创新成果发布、推广交流和展示
(一)发布:拟于2022年第二季度召开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交流大会,发布创新成果项目。
(二)推广交流:组织编写《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集》,推广交流创新成果。
(三)展示:搭建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切磋管理经验,开展技术交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海峰
手 机:13611194442
电 话:010-80705280 传 真:010-80705298
邮 编:102206 邮 箱:caem_cn@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200号青年创业大厦A座1125室